行业新闻

文章详情页
您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> 新闻资讯 > 行业新闻
新余市房地产业协会公文处理制度
分类:行业新闻| 发布时间:2019-12-30

新余市房地产业协会公文处理制度

 

一、公文处理遵照国务院颁布的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《江西省国家机关公文处理细则》执行,做到准确、及时、保密、安全。

二、 公文由秘书处专人签收、登记和分发,下列公文必须进行登记:

1、中央、全国人大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、全国政协、中央纪委及其办公厅和省委、省政府及其办公厅的文件;

2、国家建设部、省建设厅以及与其它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;

3、市、区党委、政府、人大、政协、纪委及其办公室和其他组成部门、职能部门的文件;

4、社团组织的公文;

5、会员单位的请示报告;

6、重要的函件、抄件和参阅件;

7、有秘级的公文;

8、与房地产协会工作密切相关需要办理的文件。

三、公文要及时分发,并按批复意见迅速传递。公文运转按以下要求进行:

1、凡属会员单位专业类别承办的有期限的文件、报表由秘书处直接送达;

2、签收登记的公文,传阅时要有交接手续;

3、公文传到阅文人手中停留时间不得超过两天,看完签字(用钢笔签姓名,不准用圆珠笔、彩色笔、铅笔签名),要自动送回。如阅文人出差,则由被指定负责人代理。

4、领导批示交办的事,秘书处要负责催办,承办人要签署办理意见,结果或知晓事项,秘书处每月落实、登记、汇总文件处理工作。

四、公文制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:

1、公文草拟与文稿审核:

以协会名义制发的公文以及协会秘书处制发的公文,由秘书处负责拟稿,交秘书长审核。

2、文稿的起草由秘书长把关,审核内容:

是否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,与已发文件有无相互矛盾,抵触之处;文件形式是否恰当;格式、体式;主题词是否恰当;发送范围、等级、密级是否规范;内容是否有不妥之处。

3、公文呈批签发:

(1)公文的撰写:撰写公文要用专门的发文稿纸,由秘书长审阅后呈批。呈批的公文要用黑色或兰黑色钢笔水书写,不准用圆珠笔、铅笔、彩色笔书写;

(2)呈领导签发:审阅后的公文呈会长签发;向上级呈送的报告、请示等重要公文,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,由会长亲笔签发;

(3)凡向同级部门发的函或协会一般性通知,单项性文件报请会长同意后由秘书长签发;

4、盖章封发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盖章封发:

(1)公文手续不全或没有按审批程序办理的公文;

(2)公文模糊不清或正式公文与底稿不一致;

(3)公文格式不规范;

(4)用圆珠笔、铅笔、彩色笔书写;

5、立卷归档:

(1)对于规定必须归档和有保存价值的公文及其它资料,要求定期立卷归档;

(2)对于无保存价值的一般性公文,年终按要求销毁。

6、公文运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受到责任追究:

(1)不能及时送达、办理、归还文件,并造成一定后果的。

(2)造成文件缺损丢失的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9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