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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房地产业协会会议制度
分类:行业新闻| 发布时间:2019-12-30

新余市房地产业协会会议制度

 

一、全体会员大会

全体会员大会由会长召集和主持,全体会员单位参加,主要任务是:会长作上一年度工作报告,秘书长作财务工作报告,大会讨论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,讨论确定下一年度工作要点。本届轮值会长、执行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届满,大会举行换届选举,选出新一届轮值会长、执行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常务理事单位和理事单位,确定协会的领导分工;确定新一届协会的主要工作任务,讨论审议新一届协会的会费交纳和管理办法,确定下一届会费收支预算方案。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。

二、会长办公会议

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,会长、执行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参加,邀请市局领导到会指导,主要任务是:研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房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;研究决定房地产业协会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;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;讨论决定本会相关工作的重大问题。讨论决定增加会员和会员退出事宜。会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3个月(每季)召开一次,提前3天通知。遇紧急重大工作任务需要,经秘书处提议也可临时召开,提前1天通知。

三、协会工作会议

协会工作会议由轮值会长或轮值会长委托执行副会长召集和主持,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加会议的会员单位范围。主要任务是: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,听取大会秘书处工作汇报,总结、布置协会的日常工作;讨论涉及会员单位的房地产开发、评估、测绘、拆迁等法规、制度、政策的执行和其他重要问题。协会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。

四、专业工作会议

专业工作会议由轮值会长或执行副会长召集和主持,相关专业的会员单位负责人参加。主要任务是:“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有关规定,研究布置有关专门业务工作,总结工作经验,交流信息,分析问题,提出意见。专业工作会议视情况召开。

五、沙龙茶座研讨会

协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沙龙茶座研讨会,由轮值会长或执行副会长召集和主持,根据沙龙茶座的议题确定会员单位参加的范围。主要任务是:交流阶段性行业信息,讨论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,商议重要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办法,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,分析房地产业发展形势,布置阶段性主要工作。

六、秘书处常务工作会议

秘书处常务工作会议不定期举行,由轮值会长或轮值会长授权秘书长召集和主持,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和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,主要任务是: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要点,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,布置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安排。

 

20199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