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拉动住房消费,集聚市场人气,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,对在新余市中心城区(含渝水区、高新区、仙女湖区、高铁新区,下同)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居民,组织开展“买房抽大奖”活动,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抽奖范围
凡在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购买新余市中心城区参与“买房抽大奖”活动的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商品房的,签订认购书并网签备案的,每网签备案300套新建商品房(参与房源按照企业申请计算,不参与的房源不计算在内),组织开展“买房抽大奖”活动。若至2023年12月31日最后一期参与抽奖的商品房不足300套,则活动时间顺延至满300套,之后抽奖活动结束。每期参与抽奖的商品房按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编号(1-300号)。每套商品房只能参与1次抽奖活动。
二、奖项设置
1.一等奖4名。奖金各5万元(税前);
2.二等奖20名。奖金各2万元(税前);
3.三等奖50名。奖金各1万元(税前)。
为扩大抽奖社会效应,增强公信力,拟请新余市相关媒体对抽奖活动进行现场直播,聘请公证员对活动进行公证,各大媒体全面宣传。
三、抽奖地点
新余市会展中心影剧院。
四、抽奖程序
1.每期抽奖活动前,在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、新余楼市网,以及新余发布公众号或客户端上,对参与抽奖的300套商品住房信息(编号、项目名称、楼栋号、房号、买受人姓氏、网签备案时间)以及抽奖操作流程予以公示。活动前,由公证处工作人员核对摇奖球上的商品住房编号,并分箱贴好封条。
2.抽奖活动当天,邀请开发企业代表、购房人代表(购房人代表从当期购房人中随机抽选)参与和监督。在公证处全程公证下,通过现场直播的形式在新余发布APP进行公开摇号抽奖直播。具体抽奖操作流程如下:
(1)通过摇号的方式,抽取3名购房人代表的摇奖资格;
(2)邀请抽中摇奖资格的购房人代表上台摇奖,按先后顺序依次摇取三等奖、二等奖和一等奖;
(3)经公证人员确认后,主持人现场公布中奖号码。
上述抽奖流程如有变动,以公示为准。
3.对公开摇号中奖的商品住房,经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,在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、新余楼市网,以及新余发布公众号或客户端上,对中奖商品住房信息(编号、项目名称、楼栋号、房号、买受人姓氏、网签备案时间)进行公示7日。
五、奖金领取
1.对活动中奖的商品住房名单,经公示7日无异议后,需购房者本人(包括共同购买人)凭购房合同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身份证等在15个工作日内,到新余市房地产业协会办理领奖手续,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奖项。
2.中奖者需按规定承担缴税的义务,个人所得税20%。
六、有关事项
1.参与活动的商品住房,原则上不能撤销合同备案。因故确需撤销合同备案的,须承担开发企业当期因该套房屋承担的相关费用,同时中奖的还需全额退还所得奖金(含税金额),才能办理撤销合同备案手续。
2.抽奖全部环节中,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,经查实后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。
3.“买房抽大奖”活动由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,新余市房地产业协会主办,新余楼市网承办,并负责解释。
新余市房地产业协会
2023年8月28日